简要概述:本文围绕在以太坊中提议权利分配的讨论,提供了当前话语的简要(带有个人观点)概述,并在最后提出了一些未解的问题。防止由MEV驱动的中心化,破坏以太坊核心属性的目标,促使提出了多种改变网络中区块构建和提议方式的方案。这些方案,如ePBS、MCP或执行票,将取代我们今天基于MEV-Boost的市场(尽管MEV-Boost软件可能仍会发挥作用)。
所有这些设计都有两个共同目标:首先,我们希望避免对验证者产生战略性行为的任何激励。技能奖励和共同定位带来的好处对网络产生了中心化压力,这是我们希望避免的。其次,我们希望保持构建者市场的“良好”。构建者市场是指围绕服务这些方案所需的额外角色而出现的市场。“良好”意味着在去中心化、效率和协议收入之间进行权衡。
在对这一解决方案空间的初步探索中,~共识立场是我们希望验证者之间有较大程度的去中心化,即使这意味着构建者市场相对“糟糕”(例如,最终游戏后2)。然而,何时划定界限,以便为了更好的构建者市场而愿意在验证者之间牺牲去中心化,这一直不清楚。本文并不试图在此表明立场,而是旨在使权衡的格局变得可及。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几乎没有论点可以被视为无懈可击且完全可预测,因此本文应被视为对已有工作的解读,但无疑是会发生变化的。
由于多重并发提议者(MCP)设计系列,尤其是BRAID 3是其中最重要的设计努力,仍然相对较新,必须先详细说明,因此文章更深入地讨论了单一提议者设计,并在最后简要讨论了MCP。
注意:“验证者”一词用于强调验证区块和参与点对点层的相对简单共识角色,而与区块生产和提议的更复杂角色形成对比,后者在技术上当前分配给同一参与者。验证者和验证者可以大致视为可互换的。
验证者在被选为共识领导者时,从战略行为中受益最多,这时他们需要向给定时隙的其他验证者提议区块。因此,我们提出的保护验证者的设计大多集中在提议者角色上。每种设计都结合了以下三种技术:
如果要追求严谨,可以指出基于区块的ePBS是一个例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非验证者角色技术上并不是提议者,因为验证者集合并不期望从他们的公钥获得签名。
执行票和执行拍卖(其中基于时隙的ePBS是一个特例)都进一步提前了事务(Barnabe的《提议者与构建者的更多图像 3》对此进行了很好的介绍),而Anders描述了一种目标为拍卖隐私的拍卖协议2。
每种设计都有其局限性:
这种反馈循环可能不会对我们的主要目标产生太大影响,但有可能影响构建者市场——例如,当投资决策未提前做出时,提议权的价值随时间迅速变化。这种影响的大小尚未很好地理解,可能也并不显著。
另一方面,我们有较少成熟的多重并发提议者(MCP)方向,该方向对共识协议进行了根本重设计,使提议者角色完全分布到委员会中(每个委员会成员现在被称为“提议者”),而不明确优待单一参与者。虽然MCP有希望显著增强委员会约束方法提供的保证,但以这种方式使用委员会的变化可能构成根本变化,并且仍然有许多细节未明确。因此,不能假设周围行为保持不变,需要对时机激励、垃圾邮件激励、网络吞吐量等进行相当多的额外分析。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此篇比较BRAID和FOCIL的帖子2、此项分析1、此小组讨论1和帖子末尾的相关部分。
考虑到这些权衡,我们可以提出一些大致的建议。首先,使用委员会约束提议者似乎没有深层次的权衡(或许存在广泛的时机激励和复杂性,但这些似乎不如其他提到的动态重要),同时提供了审查抵抗力,并减少了eprop反馈循环或bprop MEV的影响,这取决于我们选择哪个角色来运行分配机制。因此,我们应在任何方案中使用类似FOCIL的设计。未来,我们希望能发现MCP方向带来的更具吸引力的基于委员会的设计,以替代FOCIL。
引入eprop角色似乎也是不可避免的。这有几个原因。除了大多数提案涉及eprop角色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当前协议没有明确引入该角色,而是让其在协议外部市场(MEV-Boost)中自发产生,这表明即使协议设计没有意图,激励也会导致一个专业角色的出现。这使我们面临三个重要选择来创建这一eprop角色:谁来分配eprop权利(eprop或bprop)、参与者何时必须做出“投资决策”(出价、质押、购买票据等)以及如何选择eprop。
在考虑谁和何时决策时,我们得出了以下图示。
eprop 处理分配机制
bprop 处理分配机制
左侧指示的第一个选项展示了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我们尽可能将更多的角色留给 eprop。剩下的选择则是关于时机,尤其是相对于分配插槽的投资决策时机。调整时机将使我们能够应对对构建者市场结构产生负面影响的两种力量。提前运行会带来前述对构建者市场的负面影响(如集中化和收入损失),而延迟较少则有可能为现有者创造正反馈循环,尽管不清楚这种优势的程度会有多大。基于我们上面列出的因素,这种重型 eprop 设计空间在隔离 bprop 方面表现最佳。当然,也可能还有其他相关的相互作用我们尚未探讨。
另一种选择是将 eprop 权利的分配留给 bprop。在这种情况下,bprop 将承担确定拍卖中最高出价或包含执行票据购买消息等角色。在这样的世界中,调整时机使我们能够在牺牲 bprop “策略自由”(即见证者去中心化)与构建者市场集中化之间进行选择。
区块拍卖与插槽拍卖
ePBS 1 中的区块与插槽拍卖讨论可以看作是关于在无延迟(区块拍卖)与小延迟(插槽拍卖)下运行分配机制的讨论。链接的文章提供了相对全面的概述,但我们希望补充两个关于这个“相变”的观点。
上面的图表仅展示了不同预测效果的方向性,但这些效果的程度自然取决于分配机制的类型。对此,仍然没有定论,但有一些相关研究可以帮助我们区分各种可能的设计方案:
我们的结论是,如果希望构建者市场的集中度尽可能低,可以通过尽可能广泛地分配提议权来实现,但这将以效率和收入为代价。设计一个有利于市场去中心化的分配机制,或许能减缓要求提前进行投资决策带来的成本。
广义上,我们主张避免市场集中,采用委员会来减少任何个体行为者破坏区块空间市场中立性的能力(例如,通过审查或抢先交易竞争性交易)。更具体的担忧是,如果一个行为者知道他们在连续区块上拥有提议权,他们将能够并激励采取额外行动,从而对市场运营产生负面影响。例如,如果一个构建者知道他们将以高概率生成两个连续的区块,他们可能会在第一个区块中审查某些交易,因为他们知道可以在下一个区块中以更有利可图的方式执行这些交易(详细信息见此处 1)。
我们想要避免这种动态的原因有两个:
我们可以尝试通过以下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一个相关的方向是简单地降低某些不当行为的激励。特别是,施加未能生成区块的处罚减少了将区块留空以规避包含列表的激励。
第 1 和第 3 点已在上述讨论中提及,而实施第 2 点将基本上不会改变其他讨论。
如前所述,多重并发提议者(MCP)可以被视为一种设计特性,它将委员会的使用推向极限。与委员会限制单个行为者(如包含列表设计所尝试的那样)不同,MCP 将有一个行为者委员会“平等”地构建一个区块,或至少同时采取行动。最主要的 MCP 设计是 BRAID 3,目前仍处于确定共识细节的阶段,尚未提出具体的排序方案。
在某种意义上,MCP 完全符合上述讨论。MCP 要求能够为每个区块选举多个提议者,但并未规定构建者的投资决策何时做出或如何分配提议权。在此模型中,eprops 和 bprops 之间的分离也不一定是理所当然的。有些人可能会认为,在一个时隙内将提议分散到多个行为者可以充分减少 MEV 的激励,因此将验证者分配给此任务不会导致二级市场的形成。
如前文所讨论的,利用委员会减少了 MEV 激励的影响,除了完全共谋,因此要求构建者在接近时隙时做出投资决策的后果可能会降低,我们不必承受我们认为在提前做出投资决策时所带来的“市场不良”。与限制提议者的委员会解决方案相比,MCP 的一个额外好处是提高了活跃性保证,因为没有单个提议者能够导致漏掉时隙。
不过,MCP/BRAID 是一种基本且目前未详细说明的变化,存在许多未知因素需要解决。例如,作为最后一个提议者可能会带来一些信息优势,这可能会产生新的时机博弈激励,并且(故意)在并发提议者之间的不同步可能导致效率低下,如重复交易被纳入时隙。这些观点在最近的一个小组讨论中有更详细的讨论。
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是概述权衡空间,可以总结如下:
当然,还有许多未解的问题,也许最好的问题我并不知道。不过,这里有几个我认为重要的问题:
简要概述:本文围绕在以太坊中提议权利分配的讨论,提供了当前话语的简要(带有个人观点)概述,并在最后提出了一些未解的问题。防止由MEV驱动的中心化,破坏以太坊核心属性的目标,促使提出了多种改变网络中区块构建和提议方式的方案。这些方案,如ePBS、MCP或执行票,将取代我们今天基于MEV-Boost的市场(尽管MEV-Boost软件可能仍会发挥作用)。
所有这些设计都有两个共同目标:首先,我们希望避免对验证者产生战略性行为的任何激励。技能奖励和共同定位带来的好处对网络产生了中心化压力,这是我们希望避免的。其次,我们希望保持构建者市场的“良好”。构建者市场是指围绕服务这些方案所需的额外角色而出现的市场。“良好”意味着在去中心化、效率和协议收入之间进行权衡。
在对这一解决方案空间的初步探索中,~共识立场是我们希望验证者之间有较大程度的去中心化,即使这意味着构建者市场相对“糟糕”(例如,最终游戏后2)。然而,何时划定界限,以便为了更好的构建者市场而愿意在验证者之间牺牲去中心化,这一直不清楚。本文并不试图在此表明立场,而是旨在使权衡的格局变得可及。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几乎没有论点可以被视为无懈可击且完全可预测,因此本文应被视为对已有工作的解读,但无疑是会发生变化的。
由于多重并发提议者(MCP)设计系列,尤其是BRAID 3是其中最重要的设计努力,仍然相对较新,必须先详细说明,因此文章更深入地讨论了单一提议者设计,并在最后简要讨论了MCP。
注意:“验证者”一词用于强调验证区块和参与点对点层的相对简单共识角色,而与区块生产和提议的更复杂角色形成对比,后者在技术上当前分配给同一参与者。验证者和验证者可以大致视为可互换的。
验证者在被选为共识领导者时,从战略行为中受益最多,这时他们需要向给定时隙的其他验证者提议区块。因此,我们提出的保护验证者的设计大多集中在提议者角色上。每种设计都结合了以下三种技术:
如果要追求严谨,可以指出基于区块的ePBS是一个例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非验证者角色技术上并不是提议者,因为验证者集合并不期望从他们的公钥获得签名。
执行票和执行拍卖(其中基于时隙的ePBS是一个特例)都进一步提前了事务(Barnabe的《提议者与构建者的更多图像 3》对此进行了很好的介绍),而Anders描述了一种目标为拍卖隐私的拍卖协议2。
每种设计都有其局限性:
这种反馈循环可能不会对我们的主要目标产生太大影响,但有可能影响构建者市场——例如,当投资决策未提前做出时,提议权的价值随时间迅速变化。这种影响的大小尚未很好地理解,可能也并不显著。
另一方面,我们有较少成熟的多重并发提议者(MCP)方向,该方向对共识协议进行了根本重设计,使提议者角色完全分布到委员会中(每个委员会成员现在被称为“提议者”),而不明确优待单一参与者。虽然MCP有希望显著增强委员会约束方法提供的保证,但以这种方式使用委员会的变化可能构成根本变化,并且仍然有许多细节未明确。因此,不能假设周围行为保持不变,需要对时机激励、垃圾邮件激励、网络吞吐量等进行相当多的额外分析。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此篇比较BRAID和FOCIL的帖子2、此项分析1、此小组讨论1和帖子末尾的相关部分。
考虑到这些权衡,我们可以提出一些大致的建议。首先,使用委员会约束提议者似乎没有深层次的权衡(或许存在广泛的时机激励和复杂性,但这些似乎不如其他提到的动态重要),同时提供了审查抵抗力,并减少了eprop反馈循环或bprop MEV的影响,这取决于我们选择哪个角色来运行分配机制。因此,我们应在任何方案中使用类似FOCIL的设计。未来,我们希望能发现MCP方向带来的更具吸引力的基于委员会的设计,以替代FOCIL。
引入eprop角色似乎也是不可避免的。这有几个原因。除了大多数提案涉及eprop角色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当前协议没有明确引入该角色,而是让其在协议外部市场(MEV-Boost)中自发产生,这表明即使协议设计没有意图,激励也会导致一个专业角色的出现。这使我们面临三个重要选择来创建这一eprop角色:谁来分配eprop权利(eprop或bprop)、参与者何时必须做出“投资决策”(出价、质押、购买票据等)以及如何选择eprop。
在考虑谁和何时决策时,我们得出了以下图示。
eprop 处理分配机制
bprop 处理分配机制
左侧指示的第一个选项展示了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我们尽可能将更多的角色留给 eprop。剩下的选择则是关于时机,尤其是相对于分配插槽的投资决策时机。调整时机将使我们能够应对对构建者市场结构产生负面影响的两种力量。提前运行会带来前述对构建者市场的负面影响(如集中化和收入损失),而延迟较少则有可能为现有者创造正反馈循环,尽管不清楚这种优势的程度会有多大。基于我们上面列出的因素,这种重型 eprop 设计空间在隔离 bprop 方面表现最佳。当然,也可能还有其他相关的相互作用我们尚未探讨。
另一种选择是将 eprop 权利的分配留给 bprop。在这种情况下,bprop 将承担确定拍卖中最高出价或包含执行票据购买消息等角色。在这样的世界中,调整时机使我们能够在牺牲 bprop “策略自由”(即见证者去中心化)与构建者市场集中化之间进行选择。
区块拍卖与插槽拍卖
ePBS 1 中的区块与插槽拍卖讨论可以看作是关于在无延迟(区块拍卖)与小延迟(插槽拍卖)下运行分配机制的讨论。链接的文章提供了相对全面的概述,但我们希望补充两个关于这个“相变”的观点。
上面的图表仅展示了不同预测效果的方向性,但这些效果的程度自然取决于分配机制的类型。对此,仍然没有定论,但有一些相关研究可以帮助我们区分各种可能的设计方案:
我们的结论是,如果希望构建者市场的集中度尽可能低,可以通过尽可能广泛地分配提议权来实现,但这将以效率和收入为代价。设计一个有利于市场去中心化的分配机制,或许能减缓要求提前进行投资决策带来的成本。
广义上,我们主张避免市场集中,采用委员会来减少任何个体行为者破坏区块空间市场中立性的能力(例如,通过审查或抢先交易竞争性交易)。更具体的担忧是,如果一个行为者知道他们在连续区块上拥有提议权,他们将能够并激励采取额外行动,从而对市场运营产生负面影响。例如,如果一个构建者知道他们将以高概率生成两个连续的区块,他们可能会在第一个区块中审查某些交易,因为他们知道可以在下一个区块中以更有利可图的方式执行这些交易(详细信息见此处 1)。
我们想要避免这种动态的原因有两个:
我们可以尝试通过以下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一个相关的方向是简单地降低某些不当行为的激励。特别是,施加未能生成区块的处罚减少了将区块留空以规避包含列表的激励。
第 1 和第 3 点已在上述讨论中提及,而实施第 2 点将基本上不会改变其他讨论。
如前所述,多重并发提议者(MCP)可以被视为一种设计特性,它将委员会的使用推向极限。与委员会限制单个行为者(如包含列表设计所尝试的那样)不同,MCP 将有一个行为者委员会“平等”地构建一个区块,或至少同时采取行动。最主要的 MCP 设计是 BRAID 3,目前仍处于确定共识细节的阶段,尚未提出具体的排序方案。
在某种意义上,MCP 完全符合上述讨论。MCP 要求能够为每个区块选举多个提议者,但并未规定构建者的投资决策何时做出或如何分配提议权。在此模型中,eprops 和 bprops 之间的分离也不一定是理所当然的。有些人可能会认为,在一个时隙内将提议分散到多个行为者可以充分减少 MEV 的激励,因此将验证者分配给此任务不会导致二级市场的形成。
如前文所讨论的,利用委员会减少了 MEV 激励的影响,除了完全共谋,因此要求构建者在接近时隙时做出投资决策的后果可能会降低,我们不必承受我们认为在提前做出投资决策时所带来的“市场不良”。与限制提议者的委员会解决方案相比,MCP 的一个额外好处是提高了活跃性保证,因为没有单个提议者能够导致漏掉时隙。
不过,MCP/BRAID 是一种基本且目前未详细说明的变化,存在许多未知因素需要解决。例如,作为最后一个提议者可能会带来一些信息优势,这可能会产生新的时机博弈激励,并且(故意)在并发提议者之间的不同步可能导致效率低下,如重复交易被纳入时隙。这些观点在最近的一个小组讨论中有更详细的讨论。
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是概述权衡空间,可以总结如下:
当然,还有许多未解的问题,也许最好的问题我并不知道。不过,这里有几个我认为重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