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大漲賺錢了!賴士葆:台灣應課加密所得稅,財政部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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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勝選引發比特幣飆漲,投資獲利課稅成焦點

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Donald Trump)勝選後,全球金融市場出現劇烈波動,其中比特幣價格飆升,突破了 9 萬美元大關。這一波漲勢點燃了散戶投資人的熱情,許多人從中獲得了可觀的利潤。然而,這也引發了立法院對加密貨幣交易課稅問題的關注。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 11 月 18 日召開會議,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疑財政部對加密貨幣個人交易所得的課稅措施。他表示,目前僅對加密貨幣交易所課徵營業稅和營利事業所得稅,對於個人或法人從交易中獲利的部分,尚未有明確的課稅規範。他進一步指出:「交易人誰會這麼笨,主動乖乖去繳稅?」強調財政部應主動出擊,完善加密課稅機制。

圖源: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議截圖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強調財政部應主動出擊,完善加密課稅機制

財政部承諾三個月內研擬課稅辦法

對此,財政部長莊翠雲回應,隨著數位發展部將加密貨幣定義為「虛擬資產」而非「貨幣」,相關交易所得應納入財產交易所得,課徵個人綜合所得稅。

她表示:「既然定義為虛擬資產,其相關交易就應該要課稅,獲益要課徵所得稅。」莊翠雲承諾,財政部將在三個月內研擬出初步的課稅辦法,並加強對加密貨幣交易的查核。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宋秀玲也表示,目前已有加強查核措施,並可透過其它資料來源了解交易情況。她指出,金管會正在研擬設立專法管理加密貨幣交易,未來財政部將配合專法的制定,完善課稅機制。對於個人交易部分,宋秀玲強調:「現在有加強查核,買賣所得可以視為財產交易所得,在個人綜合所得稅內申報。」

數位服務稅議題再起,財政部表示已有課徵

此外,賴士葆提到菲律賓對亞馬遜、Netflix 等跨國數位服務商課徵 12% 的數位服務稅,詢問台灣是否會跟進。宋秀玲回應,台灣對這些公司已有課徵營業稅和營利事業所得稅。如果無法舉證,則採取核定課稅方式,依照收入的 30% 計算利潤,再以 20% 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課稅,相當於實際課徵 6% 的稅負。

賴士葆強調,加密貨幣交易和數位服務稅的課徵,關係到國家的稅收公平性和財政收入,財政部應積極面對。他呼籲:「現在問題是財政部沒有作為,沒有主動課稅。」希望政府能盡快制定相關法規,確保稅制的健全與公平。

財政部則表示,將持續關注國際間對加密貨幣和數位服務稅的課稅趨勢,並結合台灣的實際情況,適時調整稅制,保障國家財政利益,同時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

『比特幣大漲賺錢了!賴士葆:台灣應課加密所得稅,財政部怎麼說』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加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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